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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消防系统检测、维护和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
作者:zhcity    更新时间:2023-04-11 16:52:55  【打印此页

项目概况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消防系统检测、维护和验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GZC2023009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消防系统检测、维护和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消防系统检测、维护和验收

¥793,000.00元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第7号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的从业条件,及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至 2023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3. 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oude.net/)

  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磋商文件后而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 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容小姐 (0769)22367009   邮箱:zhcity_gd@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2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0769-38928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联系方式:黎先生、(0769)22367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 话:  (0769)2236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