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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方责任险”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zhcity    更新时间:2023-08-25 17:56:23  【打印此页
项目概况

兴宁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方责任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9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81-2023-00959

项目名称:兴宁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方责任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3,19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校园方责任险):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3,193.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校园方责任险

(项1)

详见采购文件

1,473,193.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 ,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按《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园方责任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单独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若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支机构投标(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暂未获得相关授权证明的须出具投标人可在中标后获得总公司(或上级公司)授权参加本次招标的承诺函,授权证明文件格式不限。不接受同一投标人2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9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研发楼B栋)301室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研发楼B栋)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https://gdgpo.czt.gd.gov.cn)。纸质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接受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送(寄)达指定收件地点(邮寄方式的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负相关责任。收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研发楼B栋)301室;收件人:薛小姐,0753-2595996;注:如采用快递方式,供应商应将快递运单扫描件发送到邮箱:zhcsmz0753@163.com,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及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兴宁市教育局

  址:兴宁市宁新街道佛岭机场路121号

联系方式:0753-6105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研发楼B栋)301、323室

联系方式:0753-2595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宇鸣

  话:0753-2595996

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23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