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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新院建设医疗设备设施采购公告
作者:zhcity    更新时间:2020-09-18 11:29:16  【打印此页

项目名称:

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新院建设医疗设备设施

采购编号:

441427-202009-421-0022

公告时间:

2020年091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7,740,000.00元(其中A包:¥3,100,000.00元;B包:¥2,300,000.00元;C包:¥790,000.00元;D包:¥1,550,000.00元)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自然人签字);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由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表》(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内容:

医疗设备设施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

2020年0918至2020年0924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0921  09: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925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010日  0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101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开标时间:

2020年1010日  09:30

开标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采购人名称:

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蕉岭县蕉城镇新东北路10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智汇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经办人名称:

麦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626645

分包信息:

A包:临床科室急需采购车、床类配套设备一批;B包:手术室、NICU配套设备一批;C包:内窥镜及手术器械一批;D包:防疫应急物资仪器及急救设备一批。

备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需年审的,提供最新年审的材料;已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还须另外提供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

3. 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