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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作者:zhcity    更新时间:2020-09-30 16:53:36  【打印此页

项目概况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C2020026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自然人签字);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2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0769-38928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号           

联系方式:庄小姐,0769-22367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小姐

电 话:0769-2236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