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采购信息公告
汕头市某单位零星工程项目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zhcity    更新时间:2022-05-18 18:04:55  【打印此页

项目概况

汕头市某单位零星工程项目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9号房或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获取(二维码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KBFAC-F1001

项目名称:汕头市某单位零星工程项目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无具体预算,具体以单项合同为准。

标的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1

汕头市某单位零星工程项目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

一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若非广东省注册或在广东省内无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须承诺中标后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内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须提供承诺书或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与采购人签署《保密承诺书》,提供入户申请人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声明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与须投标人签订聘用合同,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声明委派的所有工作人员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6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三资企业禁止参加我部项目。(格式自拟)
4.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无不良信用记录,至报名截止时间3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入库申请证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8日  至 2022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9号房或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获取(二维码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8号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hcity.com/)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小姐(0754)82770125 邮箱:zhcs_st@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某单位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0754)86351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8、809号房

联系方式:袁小姐,(0754)8277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电 话:(0754)82770125